Beranda
/
Kebijakan Pengembalian & Pengembalian Dana
1. 貨品不設退換。
2. 如您收取商品後發現商品有損壞 (不包括不正確使用 或 人為損壞)丶出現品質問題丶遺漏或錯誤送遞產品等情況,您可於收貨日期起計7天內提出申請換貨,並提供有關之訂單編號、申請退換的商品名稱、照片及數量。
3. 申請換貨的商品必須為:
(a) 完整保留送貨時原有包裝紙箱/袋,並確保商品包裝處於交付予您時的狀態;
(b)未經使用並處於原先出售的狀態,連同與貨物提供的所有零件及配件,包括發票、收貨單、標籤、標記、消耗品、袋及盒;
4. 如果貨品在購買後降價,我們不會退補差價。
5. 條款不適用於任何基於個人喜好(如款式、顏色及主觀因素)而要求換貨、退貨、退款或取消訂單之商品。
6. 除非特別要求,本地郵件全部都會以順豐寄運,而運費將會由客人負責 (到付)。